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关于全面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50号)及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漯人社就业〔2020〕3号),现将我县申报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①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经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失业登记),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以上所指新招用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1.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最长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员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请资料
(一)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资料
1、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5、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程序及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4、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社保缴费凭证、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仅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外网申报(同时提交纸质资料)至县人社部门,
2、网上审核:县人社部门对提交资料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核;
3、网上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临颍县网站或临颍县人社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补贴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及时拨付到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之日起。
咨询电话:0395—8862117
临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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