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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临颍人社局 时间:2020-07-03 作者:临颍人社局 浏览量:

漯河市以工代训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拓宽了以工代训的范围,带你了解——

一、加大对新吸纳劳动者企业的支持

此项政策明确: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专营劳务派遣企业代理的未就业人员)等四类人员就业,可以开展以工代训,并按43号文件明确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新吸纳劳动者应为当年新招录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

此项政策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43号文件明确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

此项政策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大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43号文件明确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简化申领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时,每月向当地人社部门只提供人员花名册、工资对账单即可。

(二)明确资金拨付渠道。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严格政策受理期限。43号文中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政策受理期限从2020年5月起施行,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原以工代训政策,指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豫政办〔2019〕50号)中提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带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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